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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忍心冷清

家庭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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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晓 发表于 09.7.8 23: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抒己见,见仁见智,看过后,很有收获,颇多感慨
幸福平安 发表于 09.7.8 23: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问你呢,我还没有家庭,我想看看你这个母亲会怎么办?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78 18:55
你的问题很是难为人啊!
 楼主|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9.7.10 06: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是很实际的问题,她现在有了承诺,那么孩子将来就不会没有母亲;没有父亲还好些,对于失去母亲的孩子来说则是灾难,所以这个问题一点都不难为人。真正觉得难为的只能是那些做了母亲还想抛弃孩子的人。
秋月无痕 发表于 09.7.10 09: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觉得难为的只能是那些做了母亲还想抛弃孩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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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这样的武断,因为只要对孩子有爱的母亲,都不会轻易放弃孩子,但有时现实的问题或让她们不得已放弃自己的孩子,比如离婚后,自己的生活无法保障,怎么带孩子过日子,怎么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而另一方则相应的比母亲这方要好得多,从为孩子可以过的更好的角度 上来讲,你觉得这样的情况,一个母亲该如何决择?现实永远是现实,理智也好,感性也罢,都是为了孩子可以更好。觉得为难,并不能完全代表这个母亲就想抛弃孩子,也许,她是为孩子可以过的更好也不一定。楼主不妨想想,是不是会有这样的情况。家事无理,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楼主|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9.7.10 16: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对,把孩子从楼上推下去,摁水里浸死,丢弃在街头都是有不得已的原因,这样的母亲宁可自己活着受罪嫁人,也不让孩子跟着自己遭罪;伟大呀。
秋月无痕 发表于 09.7.10 19: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对,把孩子从楼上推下去,摁水里浸死,丢弃在街头都是有不得已的原因,这样的母亲宁可自己活着受罪嫁人,也不让孩子跟着自己遭罪;伟大呀。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71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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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的言论是否太过偏激了?难道所有离了婚的母亲,没有要孩子的抚养权的,都是楼主所言的这种女人??你这是什么观点??
你觉得离婚没有要孩子抚养权的女人都是恶棍吗??太过份了!!我想如果那些为了孩子可以过得更好,不得不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母亲们,那些被丈夫夺走抚养权的母亲们,那些本有抚养权,后因种种原因而不得不放弃抚养权的母亲们,看到楼主这些话会伤心死的!!!
真是的~~太不讲理了!!!
 楼主|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9.7.11 08: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你就不能想想为什么?
啊,你为什么就不能想想自己写的东西为什么会招来不同的声音。
你为什么就不能好好想一想呢?我怎么就理解不了呢?

一个人如果仅仅把自己束缚在个人的苦痛里,还能看到什么呢?
 楼主|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9.7.11 08: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过份。当了娘就应该抚养你的子女,要不你生他们干什么!!!!
做为母亲不抚养孩子,还要丢给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父亲,男人哪个比女人对孩子更细致?孩子不需要母爱的来呵护照料吗?没有母爱的孩子跟着父亲生活的,有几个受到过无微不至的养育的;做为母亲就有母亲的义务!!!!你和我嗷嗷的喊,发泄你的偏见,你就觉得你有道理了吗?
就知道为女人考虑,为孩子考虑了吗???????????????????

就知道为自己找回所谓尊严的人,是从来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的,你为那些嗷嗷待哺的孩子,为那些没有母爱关怀的孩子,为那些在父亲身下衣不周、食不全的孩子考虑了吗???????????????????????????
 楼主|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9.7.11 08: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本有抚养权,后因种种原因而不得不放弃抚养权的母亲们”
放弃抚养权的母亲决不会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楼主|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9.7.11 08: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你觉得男人也该为孩子考虑,情况使然也不是不可以/但像你丈夫那样的男人,孩子能交给他抚养吗?你以为你的孩子会在温和的阳光下快乐的成长,而不会遭受和你经历一样的暴虐吗?

做为母亲难道没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子女不受摧残吗?????
你为孩子考虑了吗????
那些放弃抚养权的母亲,有几个是因为重病伤残无力而放弃抚养孩子的?你觉得你应该为那些寻找种种借口,只图自己快乐,而忘记儿女痛苦的人开脱责任吗?
既然没有做好既为人母,就该有把未成年的儿女养育成年的准备,你为什么要生他们?做为母亲没有做好这些准备,为什么要把无辜的下一代带到这个世界来?
做为母亲你考虑过这些吗?
做为母亲,你觉得没有义务和责任抚养好你生出来的骨肉吗??
还要寻找种种借口置幼小无辜可怜的儿女于不顾;这样的母亲会是个好母亲吗?

愤怒!!!!!!!!!!!!!!!!!!!!!!!!!!
 楼主|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9.7.11 09: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为父母又拒绝为人父母者,不论男人女人都不配为人,当不起人这个字!
 楼主|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9.7.11 09: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年人不为未成年人着想,就算寻找法律借口避开了,天也不饶你,做为母亲的使命也不饶你,被抛弃的孩子更不会饶你!!!!!
 楼主|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9.7.11 09: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庭是很重要的组合体,在有了子女以后,如果没有“不得不”的理由,不要轻言离婚,抚养孩子是母亲的责任,也同样有父亲的责任。
任何借口都不适合为有后代的家庭任意分裂成为借口。
婚姻不是一张轻飘飘的纸,它从不曾成为一种束缚,那是人生必要完满的结局。
虽然有人说“城里的过够了想出去,城外的不明情况想进去”,城外的应该想好,城里的更要想清楚,做稳妥,别为了个人幸福伤害其他成员。

就说这么多,成年人一定要为未成年人着想;必要时付出生命也是应当的。
看到四川地震了吗?那么多的成年人为了未成年人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于心何忍呢?
何况骨肉。
 楼主| 不忍心冷清 发表于 09.7.11 09: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到此为止,不再此贴再添加一字一句;不论我说的话里是否有错的地方,但我的本心是为了家庭的圆满,是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谨望为人父母者不要轻言离别,你的义务你的责任——孩子。
秋月无痕 发表于 09.7.11 09: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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