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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证据。什么叫证据呢?当所有有形的证据都被掩盖起来的时候,当眼见的事实成为不可见的现象的时候,一个普通的人可以拿出的证据就惟有亲身亲眼亲耳所受的事实;对于他们而言,拿在手中的法律依据就只是留在记忆中的事实。可笑那卑微的法律严格着章程,却忽视了权力对于证据存在的力量。叫一群无奈的平民如何是好呢?这样呆板的规则。
法律是人制定的,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法律,国家有法律,地方有法规,宗教也有戒律,种种的行当都利用权限制订着种种触及或无法触及的权限,惟独没有法权的是没有权力无法制订有效秩序却身受其害的平民。那么魔女被宗教火杀了,那么道义被条款约束了,眼睁睁望着贪妄的人横行霸道相互勾结,谁有能力行使着无能力者的权限?法律不过是一把斩杀替罪羔羊的屠刀。
法律真是具有无可否辩的铁规么?那么以色列人就不会穿上一件印有妇女和儿童处在瞄准线中的背心了,那么菲律宾人、越南人就不会侵占着中国南海的权益理直气壮了法律不过是用来约束无能者的花招罢了。面对有能者,或是利益攸关者,法律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是维持基本秩序最底线的一道到处漏风的篱笆墙罢了。能收拾的也就如我,一个对眼见的贪赃枉法者充满激愤却无能为力的寒民。
我是个平民,眼见着这样那样的违法犯纪事却没有权限得到证据,一切都是不公开、不透明的,我望着法律的铁门寂静无声。我必不能蛮横地砸开那门。
是的,法律必能惩处我这样的酸丁草民,还能怎么样呢?那些呆板教条的严规也不过是统治者手中挥舞的有效工具而已。对于强大的,甚至于更强盛的,法律仅能做为呼吁反对的微弱依据罢了。有财势的人能利用手中的权限改变法律的效用,如是多年前宝马汽车撞死人的事,法律没有产生真正的效用。而面对没有财势的平民,它却发挥了莫大的权力,甚至堵死了想要张开的口。
法律是受地域及行为者的局限的,它虽然制订公正却经常被不公正裁夺着效力。守法的人需要法律,不守法的人厌弃甚至公然剥夺去法律,这叫守法的人如何是好呢?
在每个黎明到来之际,世界是自然的;在每个黄昏结束之时,世界已颠倒了黑白;真想做一只山林中的小鸟啊,由着天命去弱肉强食,也善过望着世道悲痛哀愁。
然而今世终将做人,终将为地域的法民,仍要守法、尊法、护法,能让我无视法律的力量么?有人是的,然我却无能的,也当是不能的;只是怆然,也要微笑,法律,不过如此。那些想要掩盖去的枉法者们,你终挡得我的也是法律。
自此,贫寒无力的我就总在幻觉中望到地狱那严格的酷吏。我不卖火柴,天堂也不会接收一个碌碌无为的平民。哪里有天堂呢?一个愚人的童话罢了,这样的四月一日,我想起了西方的愚人节。不知道法律在这一天是否也会被愚弄
200年4月1日7:05分中国北方文学网/注册名:明亮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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