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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工信部明确个人可办网站 备案需负责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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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堡牛郎 发表于 10.2.23 15: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信部明确个人可办网站 备案需负责人照片
2010年02月23日 10:3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3日电 日前,工信部向各地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通知,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通知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网站主办者;同时明确了个人作为网站主办者需提供的核验证件,以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工作流程。
 楼主| 古堡牛郎 发表于 10.2.23 15: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贯彻这一要求,工信部制定了《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网站主办者需提供的核验证件,以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工作流程。

工信部在这一试行方案中对网站主办者进行了说明:“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明确了个人可以作为网站负责人开办网站。

方案还明确了网站主办者在备案时需要提供的核验证件,同时在“接入服务单位网站备案核验规程”中指出,接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备案中心统一Z Z、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对于所提交的备案信息,各地通信管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将下发备案号、接入单位实施网站接入。同时,接入单位应保证网站主办者的信息不泄露,承担对网站主办者提交材料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责任。

通知要求,对备案信息真实性当面核验工作正式启动前接入的网站,各接入服务单位要在2010年2月底前制定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详细计划,报许可证发证机关和单位注册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并在2010年月底前完成全部网站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
一鸣 发表于 10.2.23 16: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信息非常好,谢谢
看看黑龙江的进展吧
现在黑龙江省不允许个人办论坛
不知道这个通知施行后 黑龙江能不能改变。。。
 楼主| 古堡牛郎 发表于 10.2.23 17: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信部的通知是全国性政令,黑龙江的省级管理办法应该服从Z Y吧!
 楼主| 古堡牛郎 发表于 10.2.23 17: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狂与一鸣需要做些必要的准备吧。
一鸣 发表于 10.2.23 17: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跟踪此事。。。
风狂 发表于 10.2.23 17: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个好消息!谢谢古堡老师
 楼主| 古堡牛郎 发表于 10.2.23 18: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群策群力,共同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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