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主城六区2023年度“4555”灵活就业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通知 一、申报背景与目的 为积极响应省、市人社部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正式启动2023年度“4555”灵活就业人员(即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工作。旨在减轻特定群体社会保险缴费负担,促进灵活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补贴对象与标准 - “4555”灵活就业人员:
- 补贴原则:实行“先缴后补”。
- 补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年2196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根据缴费比例不同,分别为9.5%比例缴费的每人每年1248元,6.5%比例缴费的每人每年853元,5%比例缴费的每人每年656元。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者不享受此补贴。
- 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补贴标准:与“4555”人员相同。
-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适用于2022、2023年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 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 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 已注册企业或担任法人、董事、股东、监事、财务等职务的;
- 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 享受财政供养的;
- 正在服刑的;
- 已退休、退职、死亡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 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 零就业家庭中其他成员已实现就业的;
- 其他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形。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 -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 申报地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近的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
五、重要提示 - 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 市本级主城六区自2024年度起,将不再对上一年度漏报或未报的补贴进行补发,请广大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及时关注并按时申报。
我们诚挚希望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够积极参与申报,共同推动我市灵活就业市场的繁荣发展。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当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或拨打人社部门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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