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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 提升哈尔滨老年人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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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鸣 发表于 20.8.18 18: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截至201年底,哈尔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0.6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2.6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养老已成为哈尔滨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20日,市政协将围绕“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协商,为推动哈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建言献策。为此,由市政协和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共同打造的“陈政协热线”特开辟“委员会客厅”专栏,聚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新供给,连线采访委员、专家、学者,共同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智聚力。
   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
  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全球城市化和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提出了面向老年人群体的城市发展理念“老年友好型城市”。2007年世卫组织发布了《全球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指南》,内容涵盖了户外空间和建筑、交通、住房、社会参与、尊重与包容、公众参与与就业、交流与信息、社区支持与卫生保健服务八个方面。市政协委员郭文海建议,以创建老年宜居社区为抓手,将哈尔滨建设成“老年友好型城市”,提升哈尔滨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
  郭文海委员建议,加大城市适老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按照适老标准建设城市公共建筑、道路系统,改造交通工具,提升老年人在公共空间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对老旧小区有计划地分批实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有条件的建筑按照政策加装电梯,无条件的老楼楼道安装适老化扶手和折叠式壁椅,新建小区的公共空间配建适老服务设施。实施“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利用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洗涤、文化娱乐、护理、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将社区打造成老年人的幸福养老港湾。
  南岗区政协委员石英建议,借助居民小区开发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采取置换、租赁等方式保证社区养老服务场所需求,并根据各街道和社区的老龄人数合理配备专项服务工作人员。建立公安、社保、民政部门养老工作信息共享新机制,提高服务工作效率和精准性,深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通过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制度,简化项目评估、资金拨付等手续,放宽准入条件、明确优惠政策,推动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参与,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引导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失独家庭、孤寡、残疾等特殊老年人的委托,依法代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
   加快医养结合步伐满足健康养老需求
  医疗和养老相融合是老年人关注的重点,也是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必然要求。市政协委员赵丽建议,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医养结合攻坚小组,各区同步对应机构,同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财政投入、土地保障、税费减免、投融资等方面,对营利和非营利、公办和民办、内资和外资,实施同等准入和优惠政策。完善康养机构许可、等级评定、管理考核、综合责任保险等管理制度,加大医养结合机构的支持力度。
  赵丽委员建议,我市拥有众多三甲优质医疗资源,可以探索医联体与养老机构建立医养共同体,按照分级诊疗、急慢分治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专家会诊、远程诊疗、双向转诊等服务。推动哈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毗邻而建,组成医院与老年公寓医养聚合体。鼓励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病区,增设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建、扩、改、转等方式,提供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服务。同时,鼓励养老机构按规模分类设立护理院、医务室、巡诊室,优先纳入市医保定点范围,并就近签约对接我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共建医联体,开通救治、医保等绿色通道。
  市农工党党员李志峰认为,中医在“治未病”、防治老年慢性病方面优势突出,在医养结合模式中融入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既可丰富养老服务内容,也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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