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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主任”称霸一方
2010年2月17日,双城市**局在侦办一起非法拘禁案件过程中,发现单宝贵等人涉嫌黑恶犯罪,遂于2010年5月26日将案件移交哈市**局。经侦查,**机关将单宝贵、单文军、单文鹏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破获刑事案件18起,查明自181年单宝贵担任双城市双城镇长产村村**以来,采取威胁、恐吓甚至打击报复等非法手段,使其侄子单连友、次子单文鹏当选为村领导,并通过以村委会名义给梅亚清等人发放工资为控制方法,伙同单文军、单文鹏及梅亚清等人逐渐形成了一个“家族式”的犯罪组织,长期把持村委会。该组织为了达到称霸一方、垄断经营、非法敛财的目的,以B L、威胁、滋扰、打砸为手段,横行乡里,巧取豪夺,欺压村民,侵吞国有资产,大肆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2年月16日,呼兰区人民FY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单宝贵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2年11月30日,哈市中级人民FY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名混混”设赌放贷
200年月初,佳木斯市**局接到群众举报桦南县金学峰等人涉嫌黑恶犯罪线索后,立即抽调专人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机关将金学峰等3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破获刑事案件20起,查明自2001年以来,金学峰利用其在社会上的恶名,先后网罗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了桦南县至公心集乡的客运营运线路,并在桦南县范围内大肆开设赌场、聚众D B、放高利贷,为了维护其组织利益,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多次组织团伙成员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2年4月2日,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FY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D B罪,判处被告人金学峰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年11月28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FY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垄断马铃薯收购市场
200年11月26日,绥化市**局发现犯罪嫌疑人高海涛等人涉嫌**性质组织犯罪。**机关将高海君、高海涛等5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破获刑事案件36起,查明自2004年以来,该组织通过骗取贷款、聚众D B、垄断马铃薯收购市场和客运线路等手段大肆聚敛钱财,为确立强势地位,该组织购买了3**12支消防qiang和镐把、棒球棒等作案工具,先后数十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致死1人、重伤1人、轻伤13人、轻微伤11人,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2年月1日,绥化市中级人民FY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骗取贷款罪、D B罪、T W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高海涛、张波、王树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高海君无期徒刑;其余4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或拘役。
合法公司当“面具”
2010年6月12日,黑龙江省**厅直属**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关乐贵等人涉嫌**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警方共抓获5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查明自2000年以来,关乐贵等人以开办合法公司、企业为掩护,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公司董事长关乐贵为首,以公司部门经理李震、张彦疆等人为骨干,以公司员工王明东、索明超等人为成员的等级分明、分工明确的涉黑组织。该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采矿、非法**、非法持有毒品等26项罪名,刑事案件52起,各类违法事件32起。2年12月28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FY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罪,非法运输**罪,非法买卖**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证章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骗取贷款罪,虚开增值税专**,虚开抵扣**,隐匿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罪,逃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抽逃出资罪,行贿罪,非法采矿罪22项罪名,判处被告人关乐贵无期徒刑;以参加**性质组织罪,判处被告人曾祥东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郭文广无期徒刑;其余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
“**”贩毒Q劫
2010年3月16日,鹤岗市**局在工作中发现艾立军、路海松等人涉嫌**性质组织犯罪并立案侦查。警方抓获2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27起,查明自2003年以来,以艾立军、路海松为首的犯罪团伙有组织地在鹤岗市工农地区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大肆从事贩卖毒品、Q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年11月30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FY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艾立军有期徒刑十八年;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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