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叟★ 发表于 15.2.26 14:08:00

哈市严查酒驾到下月15日 酒店等周边要道设点

  2月16日至3月15日省交警总队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对违法驾驶人一律上限处罚。仅在23日的全市集中夜查中,就有11名驾驶员因酒驾被处罚。

  春节期间市民探亲访友、聚会庆贺活动增多,发生大事故的风险是日常的14倍,酒后驾驶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违法行为,酒驾事故多发生于21时至24时。

  对此,哈市交警部门2300名民警、辅警将全员上岗,在全市范围内,采取车巡、步巡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不定点地组织专门警力查处酒驾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在餐饮、酒吧、娱乐、宾馆等场所周边道路,以及城郊接合部道路、县乡道路、农村民俗活动等周边道路,午后、夜间、凌晨都将持续性的查处酒驾,且每天18时至24时为重点严查时段。

  23日夜,全市交警在车流量较大的主干街路路口设卡,逐一排查过往车辆。20时许,在二环新康高架桥,交警顾乡大队在临检一辆黑A663HD号车辆时,发现驾驶人李某有酒驾特征,后经检测,该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李某介绍,也知道酒驾不对,所以当天少喝了点,而且还睡了一觉,本以为没事儿,结果还是酒驾。

  21时许,在乐松广场门前,交警动力大队在逐一排查可疑车辆时,突然发现一辆正在上桥的黑A183EF车辆无故刹车,后又加速行驶,民警遂将该车截停,将困在车流中的驾驶人张某当场控制住。后经检测,驾驶人张某属于饮酒后驾车。其间,民警发现另一辆京NVP121号车辆的驾驶人正在大量喝水,遂对其进行重点检查,结果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未喝酒状态。民警凭借经验断定,其刚才行为是在掩饰,遂决定在15分钟后进行再次测试,结果第二次测试显示其为饮酒后驾车。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晚11名酒驾均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员,严格守法出行,莫因节日期间放松而心存侥幸,别再任性地认为喝点酒开车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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