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古董 发表于 09.6.12 20:41:07

黑龙江省2008年12月开始,将取消饮食业有奖发票“二次摇奖”

2008年12月开始,为规范饮食业有奖F P管理,解决饮食业有奖F P中奖率低等问题,本月起,黑龙江省将取消饮食业有奖F P“二次摇奖”,将该部分奖金全部纳入到“即刮即奖”当中。
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全省饮食业F P“二次摇奖”活动中,每期共设定47个中奖名额,其中包括:特等奖1个,奖金20万元;一等奖2个,奖金各10万元;二等奖4个,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40个,奖金各1万元,总计100万元。取消饮食业有奖F P“二次摇奖”后,其奖金将全部纳入到“即刮即奖”当中,中奖范围仍为最低5元至最高500元不等,并按原兑奖方式进行,而中奖率则大为提高,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积极索取F P。
同时,饮食业经营者可凭F P存根联和《饮食业定额F P报缴情况表》,到主管地税机关报缴当月已开具使用F P的规定继续执行,按月兑付垫付奖金,但报缴F P和兑付垫付奖金时间由原来每月终了10日内改为征期后,具体时间由主管地税机关确定。
另据介绍,2008年第4期“二次摇奖”开奖仪式,将于200年1月17日照常进行,其摇奖数据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中奖者领奖的时间和程序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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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雪花 发表于 09.6.12 23:03:57

谢谢小古董朋友的提示!: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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