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吸纳外来人口优惠政策
一、县内外非农业人口自愿到通河县城定居、就业的,可直接落户。二、县内外农业人口自愿到通河县城定居或就业的,可B L《县城居民居住证》。
三、本县农业人口自愿转为县城非农业户口的,可直接落户。
四、持有《县城居民居住证》的外来居民,可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农村低保、城市低保政策待遇上自主选择。
五、持有《县城居民居住证》的外来居民,在参军和退伍就业安置上与县城非农业户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六、在县城落户和持有《县城居民居住证》的外来居民,进入县工业示范基地企业务工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就业补贴。
七、在县城落户和持有《县城居民居住证》的外来居民,从事个体经营的,按其实际缴纳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连续三年给予创业补贴。
八、外来居民在县城购买新建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补贴,最高补贴到1万元。
九、持有《县城居民居住证》的外来居民,原在农村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和政策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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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塔 哈 谢谢啦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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